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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我與前端無關緊要的分享 Day 51
CommonJS 與 ESModule 是天生不對等的兩種實作,轉換工具解決不了。這篇講 Node.js 生態的歷史包袱,以及為什麼這塊連 LLM 也幫不上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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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onJS 與 ESModule 是天生不對等的兩種實作,轉換工具解決不了。這篇講 Node.js 生態的歷史包袱,以及為什麼這塊連 LLM 也幫不上忙。
大家寫的 ESModule 上了瀏覽器多半不是真的用 ESModule 在跑。這篇講遷移時最麻煩的兩個東西:export default 與 require,以及兩種模組化為什麼不等價。
JavaScript 本來就是 Event Drive 的語言,Event 對解耦有無比強大的特性。但很多前端不喜歡甚至反感這個設計,覺得多餘、複雜、難維護。
class 其實只是 function 的進階應用。想寫的話要注意:解構後 this 會消失、用 this 改狀態不會響應。OOP 和 FP 從來不是對立的。
我們前端每天都在寫 ESModule,但你真的懂它是怎麼運行的嗎?這篇談它的載入特性。
JavaScript 早期沒有命名空間也沒有模組概念,所有東西從頭寫到尾。這篇從那個時代講起,看模組化是怎麼一步步長出來的。
「為什麼不乾脆用 TypeScript 就好?」因為不是每份工作都能讓你任意導入技術。JSDoc 不只是閹割版型別檢查器,它在編輯器輔助上的價值也很高。
學生許願想聽 FP,結果我一頭栽了好幾個月。從陳述式換到表達式、習慣 immutability、熟悉 curry,這篇也講為什麼 FP 很少在工作場域看到人真的用。